“新18号文”系列选题之二  新政财税优惠最“给力”
视频新闻
最新博报
·
·
·
·

导语:在“新18号文”中,税收优惠政策无疑是最大亮点。新政不但延续了此前的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更提出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免征营业税。同时,集成电路也将成为国家的重点发展方向。

  赛迪观点
[催生五大产业“欣”机][多家获税收优惠][芯片业未能如愿]

早在2000年,国务院就印发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业内称“18号文”),在过去的十年中,也正是基于这种政策的利好,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详细]

对软件产业来说,“新18号文”的税收优惠政策无疑是最大亮点。“新18号文”不但延续了此前的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更提出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免征营业税。而营业税优惠...[详细]

  赛迪专家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研究所所长安晖表示,财税政策部分再次明确了对新办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对包括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详细]

  最新报道 更多>>
· “新18号文”颁布 催生五大产业“欣”机
· 优惠新政给力软件与IC 七方面力挺产业发展
· 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公布 多家获税收优惠
· 软件IC业新18号文公布 芯片退税政策未延续
· 新18号文缓解两大IT产业旱情 芯片业未能如愿
  赛迪调查
   1.你最关注“新18号文”中的哪方面政策?
投融资政策
研究开发政策
财税政策
进出口政策
政策落实
人才政策
知识产权政策
市场政策

 


   2.您认为财税政策对于哪个产业更“给力”?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集成电路产业

 

  发布背景

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扶持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获得较快发展。为继续完善激励措施,明确导向,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国务院既2000年发布《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之后,于今年1月28日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对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给予进一步鼓励与扶持。

 
“新18号文”财税政策专家谈  
 
安晖:财税优惠成为软件业新政最大亮点
安晖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研究所所长安晖表示,我国对软件和服务业务的营业税征收税率是5.5%,从上市软件企业的公开数据看,营业税及附加占企业营收的比例约...[详细]

邱善勤:税收政策有利于IC企业持续健康成长
邱善勤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主任邱善勤表示,新18号文政策的出台,为集成电路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给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重大项目的有力支持、产业资源整...[详细]

顾文军:财税政策符合产业发展规律更加灵活
顾文军
 

iSuppli高级分析师顾文军表示,在企业最关心的财税政策中,看似变化不大,但是实质上确是“无声之处有惊雷”。“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动态调整”看似微小,但却“四两拨千斤...[详细]

马洪杰:免征营业税政策是非常大的利好
马洪杰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产品部总经理马洪杰表示,无论是免征营业税,还是积极引导投融资支持,或是市场政策对服务外包的鼓励,对IT服务企业而言,这些政策都是非常大...[详细]

周颖:免征营业税范围扩大利于打拼海外市场
周颖
 

文思创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行政官周颖表示,新18号文第二条将营业税免征范围惠及软件开发与测试,对于像文思创新这样的主营信息技术外包业务的企业而言,优惠力...[详细]

张奎江:优惠政策能够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张奎江
 

广联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奎江表示,优惠政策非常有利于本土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增值税延续即征即退、营业税的减免,以及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能够很大程度扶...[详细]

 
我国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十年回顾  
 
我国软件产业十年发展
2001-2010年中国软件产业规模
2001-2010年中国软件产业规模

“十八号文”提出了对软件企业实行增值税优惠等在内的一批系统性扶持措施,极大的促进了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2010年,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3364亿元,同比增长31%,产业规模比2001年扩大17.8倍,年均增长38%,占电子信息产业的比重由2001年的6%上升到18%。在全球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中,中国软件产业所占份额由不足5%,上升到超过15%。软件业占GDP的比重由2001年不足0.7%上升到超3.3%,软件业从业人数由不足30万人提高到超过200万人,软件业对社会生活和生产各个领域的渗透力和带动力不断增强。...[详细]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十年发展
行业规模迅速扩大,但国内市场自给率未能显著提高

回顾2001年到2010年这10年间,我国集成电路产量的年均增长率超过25%,集成电路销售额的年均增长率则达到23%。2010年国内集成电路产量预计将达到640亿块,销售额预计将超过1430亿元,分别是2001年的10倍和8倍。但同一时期,中国集成电路市场的实际国内自给率还不足10%,国内市场所需的集成电路产品主要依靠进口。...[详细]

IC企业蓬勃发展,但堪与国际巨头抗衡的“航母”企业尚未形成

随着国内集成电路产业规模的扩大,以中芯国际、华虹NEC、海思半导体、展讯、长电科技、南通富士通等为代表一批本土集成电路企业快速鹊起,并成为能够为国内集成电路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是,这些企业与INTEL、高通、日月光等国际半导体巨头相比,无论是业务规模还是技术水平都还有着较大的差距。...[详细]

技术水平大幅提高,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相对差距未能有效缩小

在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中国集成电路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在过去10年也得到了全面提高。但是,从与国际先进水平的相对差距来看,受西方国家对集成电路技术出口限制的制约,近10年中国集成电路芯片制造技术始终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2个技术节点。相对国内65纳米的最高技术,世界领先半导体企业依然领先了两个世代。...[详细]

技术与产品创新取得显著成果,但行业竞争力仍有待加强

在国家对研发创新给予重点投入与大力扶持下,过去10年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在诸多领域的核心技术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突破,并在手机芯片、IC卡芯片、数字电视芯片、通信专用芯片、多媒体芯片等多个产品领域取得创新成果。但在通用CPU、存储器、微控制器、数字信号处理器等通用集成电路产品方面,国内基本还是空白。...[详细]

 
“新18号文”与“原18号文”财税政策对比  
 
原18号文 新18号文 对比

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基本没有变化

——

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新增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基本没有变化

原政策的延续和升华

总体来看,新“十八号”文是2000年“十八号”文的升华,即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在增值税方面,“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以及集成电路行业的“两免两减半”等政策将继续执行;又在政策支持方面,进行了细化,例如,在集成电路方面的财税政策方面,涉及集成电路的单项支持政策就达到了6条,可以预测,未来10年,集成电路将成为国家的重点发展方向。...[详细]

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和更加灵活

在企业最关心的财税政策中,看似变化不大,但实质上却是“无声之处有惊雷”。“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动态调整”看似微小,但却“四两拨千斤”。在财税政策中,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操作手法:针对老十八号文中被非议而取消执行的第47条,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政策。“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因集中采购产生短期内难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采取专项措施予以妥善解决”。针对重点项目的“一事一议”,可以说是既支持了企业和行业发展,又不至于违反WTO的法规。...[详细]

 
“新18号文”财税政策部分重点解读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财税政策优惠力度加大

新“十八号文”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个方面实行优惠,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详细]

集成电路产业:将成为国家的重点发展方向

财税政策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以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多个方面对集成电路企业给予了优惠。具体要点包括:

1、明确将继续实施18号文件中“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政策。

2、对提供无形产品(设计服务、IP核等)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3、对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以及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和“五免五减半”的优惠。且相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条件——“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政策中“自获利年度起”的条件,对企业的实际意义更大。

4、提出要对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因集中采购产生短期内难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采用专项措施予以解决。专项措施可能会在对进口环节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缓征”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其中“即征即退”方式对企业最为有利。

5、针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境外代工芯片,在国内封装测试后再出口境外时,芯片入境时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情况,政策明确了“能够享受保税政策”,这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而言将带来很大便利。

6、提出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比照享受18号文件规定的“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7、政策明确了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也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8、政策明确了所得税优惠的政策期限,以及文件给予的所得税优惠与其它优惠政策交叉式如何处理的问题等。...[详细]

 
财税政策缓解两大IT产业“政策旱情”  
 
软件企业
将改变业界生存环境

根据“18号文”,软件企业可以享受17%的增值税降为3%等许多优惠政策,这直接带来了中国软件产业的“黄金10年”。相比旧“18号文”,“新18号文”的外延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原来只针对软件生产企业,到现在将软件服务企业也包含在内,优惠税种除增值税、所得税外,增加了营业税,这直接改变了许多软件企业的生存环境。...[详细]

“大概什么税也不用交了”

根据旧版“18号文”,软件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实征3%的优惠,但这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并不“十分实惠”。而在新版“18号文”中,增加了“免征营业税”一条,“这样软件企业便可以选择税种,如果选择缴纳营业税,可以将税额全部免掉。”杨根兴解释道。...[详细]

“终于能享受免税待遇了”

更加利好的消息是,以往不属于“软件企业”范畴的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等软件服务企业,都被列入“免征营业税”的行列。一位从事IT服务和咨询的公司老板在知晓新版“18号文”将软件服务业也纳入“免税”范畴后,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了。” ...[详细]

“夹心层”希望更多优惠

事实上,中型软件企业目前正处于“税负的夹心层”,本是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享受国家税负优惠的程度却是最低,“两免三减半”针对的主要是初创性企业;而一些大型软件企业,却可以凭借另一层面的优惠政策,获得税负的减免。然而,软件巨头毕竟是少数,2009年,全上海只有27家软件企业入选。 ...[详细]

集成电路企业
怀念旧“18号文”退税政策

相比“18号文”中只有一章提及集成电路产业,“新18号文”中超过三分之二的篇幅都是关于集成电路产业的。不过也有企业人士对“新18号文”表达出一丝遗憾,比如增值税退税和进口税免征两项优惠措施没有恢复执行,感觉对集成电路产业的优惠力度没有软件产业大。...[详细]

欧美施压 “退税”难实施

从2004年开始,美国、日本和欧盟认为我国对集成电路产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有违WTO的相关规定,纷纷提出诉讼,当年7月中美就此问题达成谅解备忘录,争端才告一段落。而按照谅解备忘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2005年4月开始停止执行“18号文”中规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详细]

免征“进口税”亦未能如愿

“18号文”原本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不过这项优惠政策在2009年1月被取消。因为国家要整体税制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向消费型增值税模式,可以用进口设备抵扣增值税,所以取消了这项免征优惠。 ...[详细]

新政仍激励众多集成电路企业

虽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但是“18号文”的出台仍激励着众多集成电路企业。“新18号文件,在延续老18号文件主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在多个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张明说道。蒋守雷也表示,一项政策不可能让每个企业都满意,“实际上有些优惠措施,国家不是不想出台,而是因为实际环境或整体要求没办法出台。...[详细]

  相关专题
“18号文”颁布十周年回顾展望
聚焦“中国云” 赛迪网五试点城市调研行
“新18号文”呼之欲出 软件业迎新黄金十年
  相关报道 更多
· 新18号文缓解两大IT产业旱情 芯片业未能如愿
· 新18号文半导体产业增值税退税优惠未延续
· 新“18号文”出台 IC产业链扶持力度加大
·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迎新机遇 整合将成主线
· 解读国务院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六措施
· 国务院研究部署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 新“18号文”呼之欲出 软件业或有硬机会
· 国务院出台利好措施 软件服务业增长看好
· 软件业再收大礼包 券商盯上"服务"亮点公司
· “新18号文”将出台 半导体行业喜忧参半
· 软件业龙头有望借势崛起 细分市场前景可期
 
关于“18号文”

“18号文”是指2000年国务院发布实施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业内称“18号文件”)。自从该文发布以后,中国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迎来发展的“黄金十年”。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软件服务产业业务收入为9970亿元,接近一万亿元,是2000年的16倍;2009年软件出口196亿美元,是2000年的49倍。

  专题制作
责任编辑:白瑞
电话:010-88558974